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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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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等

发布日期:2018-01-18 作者:来源: 能源局网站 点击:

能源局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等

2017-01-05 13:49 来源: 能源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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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图为会议现场。钟云松 摄

1月5日上午9时30分,国家能源局将发布《能源“十三五”规划》及《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并回答记者提问。


图为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法改司司长梁昌新主持新闻发布会。钟云松 摄

[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 梁昌新]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我是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法改司司长梁昌新。经国家能源委员会审议通过,报请国务院批准同意,《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实施。今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配套编制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规划内容,我们邀请了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李仰哲先生参加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和解读这两份规划,并请发展规划司副司长李福龙、何勇健先生,新能源司司长朱明先生,副司长梁志鹏先生回答大家提出的问题。下面请李仰哲先生为大家介绍《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总体情况。


  图为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李仰哲介绍和解读《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总体情况。钟云松 摄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 李仰哲]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经国家能源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国务院批准同意,《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已在元旦前,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电力、可再生能源等14个能源专项规划也在陆续发布。下面,我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规划》依照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明确了我国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政策导向和重点任务,是“十三五”时期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规划》提出,要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把握和引领新常态,遵循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思想,坚持以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需求为立足点,以提高能源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优化能源系统,着力补上发展短板,着力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全面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规划强调,要坚持六个“更加注重”的政策取向,更加注重发展质量,调整存量、做优增量,积极化解过剩产能;更加注重结构调整,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更加注重系统优化,积极构建智慧能源系统;更加注重市场规律,积极变革能源供需模式;更加注重经济效益,增强能源及相关产业竞争力;更加注重机制创新,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规划》既总结了前期能源发展、能源变革的经验和成就,又对未来五年的能源革命、绿色低碳发展做出了具体部署和安排,《规划》是一个转型变革的规划,创新发展的规划。下面,我从六个方面介绍一下能源规划对几个重大问题的考虑和安排。

一、关于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方略,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综合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能源消费趋势变化等因素,经过充分论证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规划》提出“到2020年把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保持一致。从年均增速看,“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2.5%左右,比“十二五”低1.1个百分点,符合新常态下能源消费变化新趋势。从能源强度看,按照规划目标测算,“十三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15%以上,可以完成《纲要》提出的约束性要求。为确保能源安全,应对能源需求可能回升较快和局部地区可能出现的供应紧张局面,《规划》考虑了相关对策,给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留有了一定余地和弹性,主要是通过提高现有发电机组利用率、提升跨区调运和协同互济保供能力等措施,确保能源充足稳定供应。

二、关于能源结构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实现清洁低碳发展,是推动能源革命的本质要求,也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迫切需要。《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按照规划相关指标推算,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消费增量是煤炭增量的3倍多,约占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的68%以上。可以说,清洁低碳能源将是“十三五”期间能源供应增量的主体。

实现规划确定的结构调整目标,既有现实基础,又有一定的难度和挑战,要突出从三个方面抓落实。一是继续推进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发展。做好规模、布局、通道和市场的衔接,规划建设一批水电、核电重大项目,稳步发展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二是扩大天然气消费市场。创新体制机制,稳步推进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公平开放,鼓励大用户直供,降低天然气利用成本,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和天然气调峰电站,在民用、工业和交通领域积极推进以气代煤、以气代油,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三是做好化石能源,特别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这篇大文章。在今后较长时期内,煤炭仍是我国的主体能源,这是我们最基本的国情。要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先进产能,优化煤炭生产结构,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煤炭洗选加工和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推进煤制油气、煤制烯烃升级示范,走符合中国国情的煤炭清洁开发利用道路。同时,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推广使用生物质燃料等清洁油品,提高石油消费清洁化水平。

三、关于能源发展布局。受资源禀赋等因素制约,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大都分布在西北部,长期以来形成了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北煤南运的能源格局和流向。但经济进入新常态后,主要能源消费地区市场空间萎缩,对接受区外能源的积极性普遍降低,能源送受地区之间利益矛盾加剧。根据新形势的变化,综合考虑资源环境约束、可再生能源消纳、能源流转成本等因素,《规划》对“十三五”时期的重大能源项目、能源通道作出了统筹安排。其中,在能源发展布局上做了一些调整,主要是将风电、光伏布局向东中部转移,新增风电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8%,新增太阳能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6%,并以分布式开发、就地消纳为主。同时,输电通道比规划研究初期减少了不少,还主动放缓了煤电建设节奏,严格控制煤电规模。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密切跟踪布局及这些调整措施的变动情况和实施效果,动态评估新变化、分析新问题、研究采取新对策。

四、关于提高能源系统效率和发展质量。当前,随着能源供应出现阶段性宽松,我国能源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综合效率不高等问题逐步显现。突出表现在煤炭产能过剩、煤电利用小时数下降、系统调节能力与可再生能源发展不相适应等。解决好这些问题是一项长期任务,主要途径是优化能源系统,对此,《规划》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对策措施:一是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坚决把国务院确定的煤炭去产能的部署落实到位。需要强调的是,去产能主要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更加注重运用安全、环保、技术、质量等标准,淘汰落后产能。二是加快补上能源发展的短板。增强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天然气调峰电站建设,同时,加大既有的热电联产机组、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力度。统筹推进油气管网建设,在提升骨干网输送和进口接收能力的同时,加强支线管网建设,打通“最后一公里”。推进城镇配电网建设,既要补欠账又要上水平,在健全网架的同时加快智能化升级。三是深入推进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十三五”期间要完成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4.2亿千瓦,节能改造3.4亿千瓦。四是严格控制新投产煤电规模,力争将煤电装机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

五、关于提升能源安全战略保障能力。《规划》既强调了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立足国内,增强能源自主保障能力;又考虑了要抓住当前国际市场供需宽松的机遇,充分利用国际能源资源。在增强国内供应能力方面,《规划》提出要夯实油气供应基础,着力提高两个保障能力。一是加大新疆、鄂尔多斯盆地等地区勘探开发力度,加强非常规和海上油气资源开发,提高资源的接续和保障能力。二是有序推进煤制油、煤制气示范工程建设,推广生物质液体燃料,提升战略替代保障能力。在利用国际资源和市场方面,《规划》提出要抓住“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机遇,推进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大技术装备和产能合作,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实现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同时,“十三五”期间还要坚持节约优先的方针,着力推进相关领域石油消费减量替代,重点提高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大力推进港口、机场等交通运输“以电代油”、“以气代油”。

六、关于着力加强创新引领。创新是引领能源发展的第一动力。《规划》突出强调,要加快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产业模式创新,进一步增强能源产业的发展活力。在技术创新方面,《规划》坚持战略导向,按照“应用一批、示范一批、攻关一批”的思路,加快推进关键领域的技术装备研发和示范。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规划》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出要完善现代能源市场,推动电网、油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公平开放接入,有序放开油气勘探开发等竞争性业务,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同时,也考虑了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科学合理地建设市场、管理市场和调控市场,提高能源行业治理能力。在产业模式创新方面,《规划》提出要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能源服务等先进市场理念和模式,推动信息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增强能源供给侧、需求侧交互响应能力,构建能源生产、输送、使用和储能体系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智慧能源体系。

《规划》描绘了“十三五”能源发展蓝图,明确了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措施。下一步,我们将抓好规划的贯彻实施。也希望全社会特别是新闻媒体的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能源发展。让我们共同携手,为深入推进能源变革,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而努力奋斗!

关于可再生能源“十三五”的规划,相关情况我再给各位做一个简要的介绍。

可再生能源是中国非化石能源的主力,也是中国未来能源转型的重要依托。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比重目标为核心,以解决当前可再生能源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为导向,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总体布局、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包括《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这个总规划以及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5个专项规划,占了能源领域“十三五”14个专项规划的近一半,特别是首次编制地热能发展规划,充分体现了中国能源转型的大趋势以及中国政府践行清洁低碳能源发展路线的坚定决心。下面我重点介绍一下《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主要特点。

一是坚持了目标导向。可再生能源技术种类很多,发展进程差别也很大,《规划》提出到2020年,水电装机达到3.8亿千瓦(其中含抽水蓄能电站4000万千瓦)、风电装机达到2.1亿千瓦以上、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亿千瓦以上、生物质能发电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地热供暖利用总量达到4200万吨标准煤的发展目标,是紧紧围绕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占15%的比重目标要求,综合考虑了各类非化石能源的资源潜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经济性指标改善等多种因素,经过严格测算之后才确定的。上面这些目标加起来,到2020年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将达到5.8亿吨标准煤,再加上核电,基本上可以确保完成2020年15%的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并为2030年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20%的目标奠定扎实的基础。

若将这些总目标分解到每年的话,“十三五”期间,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量年均增长4250万千瓦,包括常规水电约800万千瓦、抽水蓄能大概350万千瓦、风电约160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约120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热发电约1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约200万千瓦,约占“十三五”年均新增装机规模的一半左右。此外,太阳能热水器利用规模年均增长0.72亿平方米;地热能热利用规模年均增长约合710万吨标准煤;生物液体燃料利用规模年均增长约合60万吨标准煤。从这些数字上大家可以看出,可再生能源整体都将在“十三五”时期实现快速发展,并将成为“十三五”中国能源和电力增量的主要构成部分。

初步测算,整个“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总的投资规模将达到2.5万亿元,届时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4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000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430万吨,减少烟尘排放约580万吨,年节约用水约38亿立方米,带动就业人口将超过1300万人,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都非常突出。

二是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体现了问题导向。可再生能源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发展,取得的成绩举世瞩目,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也日益突出。因此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我们针对不同品种的可再生能源的各自发展阶段以及面临的问题也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路。水电除了继续以西南地区主要河流为重点,积极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以及合理优化中小流域开发以外,为了满足电力系统调峰填谷的需要和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提出了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十三五”期间,中国新开工抽水蓄能电站大概6000万千瓦,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届时局部地区电网调节功能将大大改善,会进一步促进新能源电力的消纳能力。

风电方面体现了布局的优化和消纳的要求,风电项目进一步向具备消纳条件的地区转移,同时针对部分地区弃风限电比较严重的情况提出了解决风电消纳问题的明确要求。太阳能发电的发展重心主要体现在加强分布式利用和推动技术进步方面,特别是积极鼓励在工商业基础好的城市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对于西部地区的大型光伏电站项目明确要求在解决弃光问题的基础上有序建设。同时要开展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尝试,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促进先进光伏技术和产品的应用。

生物质能“十三五”期间要坚持分布式开发,大力推动形成就地收集原料、就地加工转化,就地消费的分布式利用格局,大力推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示范和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推进液体燃料产业化发展。

规划明确提出要在开展资源勘查的基础上加强地热能开发利用。加强地热能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衔接,电热供暖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在土地、用电、财税价格等方面给予扶持,全面促进地热能的合理有效利用。

三是力求创新管理和应用机制。当前,可再生能源已成为新增电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融入能源系统过程中,必须要解决可再生能源所面临的体制机制等方方面面的制约,同时挖掘可再生能源在实际应用中的潜力。为此,《规划》提出了几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和集成应用创新示范。

第一,创新机制。一是要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导向的管理体系,主要是明确各级政府及主要能源企业在清洁能源发展方面的责任,建立以可再生能源利用指标为导向的能源发展指标考核体系。二是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在完成最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基础上,鼓励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竞争。三是建立可再生能源绿色证书交易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补偿新能源发电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减少可再生能源对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需求。

第二,坚持示范引领。要结合各项改革措施积极开展示范,一是开展可再生能源供热应用示范,加快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及清洁电力供热等。二是开展区域能源转型示范,促进新能源技术集成、应用方式和体制机制等多层面的创新,建设一批能源转型示范省、能源转型示范城市、农村能源转型示范县、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等。三是开展新能源微电网应用示范,探索电力能源服务的新型商业运营模式和新业态等。此外,《规划》还提出了海洋能、储能等新技术应用示范等任务。为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替代化石能源消费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供热。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大力推动北方地区的清洁能源供暖,可再生能源热利用是清洁供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规划提出按照优先利用、经济高效、多重互补、综合集成的原则开展规模化应用可再生能源供热示范,加快推动太阳能利用、生物质利用等,初步预计到2020年,各类可再生能源供热和民用燃料总计约替代化石能源1.5亿吨标准煤。

四是努力提高可再生能源经济性和竞争力。近几年中国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明显,成本下降幅度很大,但从全球范围看,短期内可再生能源还无法做到完全不需要补贴。不过,近期也有一些国家的风电、光伏发电招标项目价格,已经低于当地的化石能源发电价格,显示出了一定的市场竞争性,特别是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与销售电价已经比较接近。中国今年开展的“光伏领跑者”示范项目招标价格也大大低于预期,表明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潜力巨大。因此,《规划》提出“到2020年,风电项目电价可与当地燃煤发电同平台竞争,光伏项目电价可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这样的目标,也是向行业传递出这样的一个信号,就是一定要进一步通过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加快成本下降步伐,尽早使行业摆脱对政策补贴的依赖。从目前行业内一些先进企业的反映来看,预计到2020年,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如果能够有效地解决消纳问题,风电、光伏平价上网的目标是能够实现的。

以上是关于《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内容和特点的介绍。谢谢大家。

今天是能源规划和可再生能源规划的专题发布会,欢迎大家围绕规划提问。请李福龙先生、何勇健先生、朱明先生、梁志鹏先生予以回答,欢迎大家提问。

[央视记者]最近国家能源局陆续发布了能源方面的十三五规划,之前有电力的、煤炭的,今天又发布了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我想问一下这些规划是否有相互重复,如何把握规划之间的关系?还有一点就是想问今天发布的“十三五”能源规划和以往五年的规划有什么样的区别?它的亮点和创新点在哪些方面?谢谢。

[梁昌新]第一个问题请李福龙先生回答。


图为发展规划司副司长李福龙回答记者提问。钟云松 摄

[发展规划司副司长 李福龙]刚才问的这个问题很好,说明大家对能源规划工作整体进展的情况非常关心。这个问题我理解核心就是规划的定位、体系。刚才李仰哲先生在情况介绍中谈到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是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阐述“十三五”时期我国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政策取向和重大任务,是我国“十三五”期间能源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这里面就已经回答了能源规划编制依据和它的功能、定位和作用,每一部规划都有它的特点、规范的领域和功能,这些不同的规划之间都有内在的联系,为了回答你这个问题,我想介绍三个情况。

一是经过这么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国能源规划“两级三类”的体系已经基本成熟,“两级”就是国家和地方这两级,“三类”就是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这些规划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总体和专项是相对的。以能源规划、可再生能源规划为例,相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能源规划是专项规划,相对电力、煤炭、可再生分领域的规划,能源规划又是能源领域的总体规划;可再生能源规划相对于能源总体规划是专项规划,但是相对于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这些规划,可再生能源规划又是总体规划,这是关于规划体系的情况。要说明的一点是,国家和省(区、市)一般都根据情况和能源发展的需要,编制了能源总体规划,电力、可再生能源等专项规划,但不要求一刀切,不要求上下简单地一一对照。

第二就是关于规划的功能和定位。总体规划是侧重谋划总体的,专项规划是侧重落实和具体实施的,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以能源总体规划为例,就是要提出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指导思想、政策取向,在具体任务方面,要解决涉及全局的问题,如跨区通道建设、跨区资源配置、能源系统的整体效率等重大问题。相对而言,专项规划要更加强化操作,具体提出本领域的规划目标、政策取向,还有具体的任务,包括重大项目的建设布局,重大任务的安排。

第三就是上下层次规划之间有一个服从关系,如地方规划要服从国家级规划,包括国家的能源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但不是非常机械而是相对灵活的,特别是在规划研究编制的过程中,要上下互动、左右互动,规划之间互相衔接印证,包括目标、重大的布局安排等内容。目前,国家级能源规划,一个能源总体规划加上14个专项规划基本上已经编制完成了,并陆续地发布。与以往五年相比,国家在“放管服”改革的大形势下,更加重视规划的引领作用。规划的工作重点和以前相比有所区别,我就简要介绍这些。

[梁昌新]第二个问题请何勇健先生回答。


图为发展规划司副司长何勇健回答记者提问。钟云松 摄

[发展规划司副司长 何勇健]感谢刚才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您刚才的问题是“十三五”规划与以往的五年规划比有什么不同。主要创新点和亮点集中在哪些方面,我现在简要回答。正如您刚才讲的“十三五”规划可能从形式、体例上变化不大,但是它也有很大的变化。我个人体会,过去以往五年规划都是在能源长期供应紧张的形势下来安排设计的,主基调就是扩能保供,保障能源需求。

在“十三五”新的形势下,保供已经不是我国能源发展的重点和主要矛盾了,而是如何提高能源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规划重点从保供应转到了增效益,这是与以往五年规划最大的不同。同时“十三五”规划也坚持了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集中体现了转型变革、创新发展等新特点。转型变革、创新发展这八个字成为了“十三五”能源发展的主旋律。

第一在能源发展的理念和任务方面,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规划突出了三个落到实处,一是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把能源发展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思想落到实处。二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把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任务落到实处。三是按照中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把“三去、一降、一补”在能源领域的具体任务落到实处。

第二个就是在能源发展指导思想方面,规划提出四个“着力”,分别是着力优化能源系统,着力补齐能源发展短板,着力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通过这四个着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

第三是在政策取向方面,规划提出统筹能源生产和消费,兼顾能源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六个“更加注重”的政策导向,刚才李仰哲先生专门给大家介绍了。我现在从另外一个角度解读一下政策导向,规划更多地强调了要统筹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调整存量和优化增量的关系,调整存量就是优化产能、提高效率,优化增量就是补短板;二是清洁发展和高效发展的关系,规划提出要以全社会综合用能成本较低作为能源科学发展的衡量标准,既强调要重视发展的同时要注重经济性和老百姓的承受力,在能源发展的清洁、安全、高效这三者中找到均衡点;三是传统能源转型发展和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的关系。一方面强调化石能源要清洁高效的发展,同时也提出了新能源要用新的模式更好地开发,扩大就地消纳,促进可持续发展;四是能源发展的硬实力和软实力之间的关系,硬实力主要是体现在科技创新以及新产业、新模式等方面,软的实力就是通过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环境;五是兼顾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规划提出的措施是既要有利于长远也要有利于当前,着眼当前突出的问题,排除未来发展的障碍。如规划提出的加强能源系统调峰能力建设,就是既利于当前又利于长远的举措。

第四是规划提出,要以能源系统优化作为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这个抓手是具有时代特点的,是把我们不同的能源供应连接起来,热、电、冷、气等有机整合起来,通过联产联供、互补集成的方式提高整体效率,同时也降低成本。通过新业态的发展和创新,为未来电力、油气体制改革提供了很好的切入点,加强能源系统优化是一举多得的措施,也是规划的创新点之一。

第五是“十三五”规划重点强化能源规划体系的完整性,以及严格的实施机制,刚才李仰哲先生和李福龙先生都专门做了介绍,就是重点通过理顺规划和项目的关系、审批省级规划,把上下级规划衔接起来,促进实现全国一盘棋、协调发展的目标。以上就是“十三五”能源规划的主要创新点。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请问一下“十三五”期间,有没有什么措施能够保障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落实。另外,规划写到2020年,光伏装机达到1.05亿千瓦,这样算起来每年新增装机大概1200万的容量,会不会意味着我们未来五年光伏发展有所萎缩呢?

[梁昌新]问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请朱明司长回答。


图为新能源司司长朱明回答记者提问。钟云松 摄

[新能源司司长 朱明]您的提问非常好,你们非常关心这个问题。我们国家制定了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可再生能源发展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前景,但面临着这些体制机制方面的制约,如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发电企业在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不明确,落实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动能源转型缺乏具体有效的措施,法律规定的可再生能源全国保障性收购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弃水、弃风、弃光现象严重,可再生能源补贴需求比较大,并且存在拖欠的问题,这些情况的出现严重影响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此,可再生能源规划提出了几个主要的政策思路:

一是要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导向的管理体系,按照法律要求,确定规划期内各地区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指标,以及全社会电力消费量中及全部发电量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指标要求,在此基础上明确了各级政府和主要能源企业在清洁能源发展方面的责任,建立以可再生能源利用指标为导向的能源发展指标考核体系。

二是要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明确风电、光伏发电的年度保障小时数,我们已经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市场主体的意见,核定了部分存在弃风、弃光问题地区规划内的风电、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将把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作为“十三五”期间电力体制改革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三是要建立可再生能源绿色证书交易机制。为减少可再生能源对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需求,《规划》提出通过设立燃煤发电企业及售电企业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要求燃煤发电企业或售电企业通过购买绿色证书作为完成可再生能源配额义务的证明,通过绿色证书市场化交易补偿新能源发电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这项工作可与国家开展的碳交易市场相对接,降低可再生能源电力财政直补的强度,解决“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资金不足问题。

四是加强可再生能源监管工作。将在“十三五”期间定期对可再生能源消纳、补贴资金的征收和发放、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及工程质量、项目的并网接入等工作开展专项监管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谢谢你。

[梁昌新]第二个问题请梁志鹏司长回答。


图为新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回答记者提问。钟云松 摄

[新能源司副司长 梁志鹏]关于光伏发电到2020年达到1.05亿千瓦的问题,这是一个关键的问题。也是我们在编制规划过程中非常关注的问题。我们在制定“十三五”太阳能发展规划时,对光伏发电进行了基本的考虑,在“十三五”时期光伏发电的主要任务是产业升级、降低成本、扩大应用。

在光伏建设的规模方面,不是简单地规模越大越好,而是要把光伏的规模化发展和产业的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在这方面要坚持正确导向,并不是简单地在各个地方建光伏电站,盲目地扩大建设规模并不能带来光伏产业的技术进步。在光伏产业技术进步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两个措施。

一是通过领跑技术基地建设,把规模化光伏电站和上游整个产业链技术进步结合起来,这是一个协同创新,目的就是给先进的技术提供市场,加速降低成本。二是在分布式光伏方面,结合完善机制、电价改革,推进市场化交易,使交易成本降低,充分发挥其优势,使国家的补贴能够早日落实,从而鼓励各类投资者全面参与分布式光伏投资建设。

在光伏发电的规模上来看,1.05亿千瓦并不是一个上限,而是一个指导性的发展规模。如果分布式光伏发展市场环境转变得比较快、进展得比较好,建设规模就会发展得大一些。另外对光伏发电的规模不应过于敏感,因为光伏发电的利用小时数比较低,在中部地区每千瓦每年只能发一千多度电,所以按照规模它只是火电1/4的发电量。对于我们来讲,“十三五”关注的重点是推进光伏的技术进步,加速成本下降,所以要把国家的补贴资金效益最大化,不是单纯地扩大规模。谢谢大家。

[新华社记者]请问“十三五”期间水电移民将如何更好的获益,如何推动水电扶贫?

[朱明]“十三五”时期移民安置工作需要高度重视,移民安置工作一直是水电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十三五”水电开发将在加大贫困地区水电开发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移民安置政策,积极调整完善水电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

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统筹做好水电开发群众共享利益机制和水电移民政策完善研究,出台《少数民族地区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定》,研究提出建立健全水电开发利益共享机制的意见,将从发电中提取的资金优先用于本水库移民和库区后续发展,增加贫困地区年度发电指标,提高贫困地区水电工程留成电量比例,落实和完善水电开发财政税收政策,让当地和群众从能源资源开发中更多地受益。

二是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相关改革试点,对在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站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让贫困人口更好地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三是积极推动贫困地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加快推进贫困地区流域龙头水库和重大项目建设,支持离网缺电贫困地区小水电开发,更好地发挥水电开发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的促进作用。谢谢。

[中国能源报记者]刚才提到地热能的利用在规划中提到了新的高度,我的问题是目前地热能的利用情况是怎样的?预期这个行业的发展前景如何?谢谢。

[梁昌新]请梁志鹏先生回答。

[梁志鹏]再回答一下地热能的问题,在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目前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是比较快的,但是在可再生能源供热应用方面发展相对比较慢,在国际上也是这种情况。实际上在我们转变能源结构,转变能源生产消费方式的过程中,供热方面的推进效果可能更显著、更直接,也可能获得更大的社会效益。地热能是可再生能源供热的最主要的方式。

我国地热能资源十分丰富,其地热能的利用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利用浅层地热能供热,包括地表的土壤、地下的水提取的能量,也包括地面的水甚至空气都可以利用浅层地热能出来。二是超过一千米深的中深层水热型供暖。在过去几年中,这两种方式在我国发展得都比较快,技术也日趋成熟,比如在河北雄县,中深层供暖建设已形成规模,浅层地热能的利用规模也在扩大。

我们国家的地热能资源很丰富,浅层地热能每年可开采资源量折合7亿吨标准煤,中深层地热可开采资源量折合19亿吨标准煤。目前地热利用量比较少,只是达到了总量是5亿平米的地热供暖的量。“十三五”时期,到2020年地热能供暖要达到16亿平方米,净增11亿平方米。地热能供热是可再生能源供热重要的方面。特别是在环境要求比较高和目前污染比较严重的京津冀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地热能供热将会发挥很大的作用。

按照现在制定的地热能规划,在京津冀地区,到2020年地热能供暖面积将达到4.5亿平方米,这个量在京津冀地区城市供热量里面大约占1/5。在其它地热能资源很丰富的地区也要把地热能作为重要的方式。地热能也有很多其他的应用,比如农业生产大棚供暖。地热能在农村供暖中也能发挥很重要的作用。在“十三五”时期,我们国家在对地热能供暖制定一系列政策,支持地热能供暖。谢谢。

[记者]近年来,围绕垃圾发电出现一些群体事件,请问“十三五”期间垃圾发电如何实现健康发展?

[朱明]这个问题问得也非常好。各方面都比较关注垃圾发电。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城镇生活垃圾属于可再生能源,垃圾焚烧发电是垃圾处理的一种重要方式,截至2015年底,垃圾焚烧发电装机容量约480万千瓦,发电量约250亿千瓦时,年处理垃圾约8000万吨,约占年垃圾产生量的40%。“十三五”期间我们将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根据规划,到“十三五”末期,垃圾焚烧发电装机容量约750万千瓦。在做好环保、选址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前提下,在具备条件的大中城市稳步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鼓励建设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加快应用现代垃圾焚烧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提高垃圾焚烧发电环保水平。

垃圾发电是重要的垃圾处理措施,项目选址要符合国家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目前一些地方垃圾发电项目出现了明显的“邻避”效应,甚至出现群体性事件,主要原因是,群众对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及相关的污染物处理技术不了解,产生恐惧心理,对垃圾发电一概排斥;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没有发挥出来、监管不到位,项目公开透明不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存在一定的问题;一些已建垃圾处理设施运行不规范,污染物处理不过关,引发群体意见。

国务院已部署解决垃圾发电“邻避”效应,环保部牵头,已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要做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加强和规范垃圾处理设施选址;督促项目单位采用先进垃圾发电技术及污染物处理技术,做好相关环保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宣传垃圾焚烧发电的科学知识,努力消除群众的认识误区。

[记者]近年来,多地出现“弃风”、“弃光”现象,请问规划中将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何勇健]弃风弃光问题主要是体现在能源系统的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要通过能源系统整体优化来解决这一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优化开发布局。《规划》提出把风电开发布局从以“三北”为主转到以中东部为主,这个转移有三大利好,首先有利于减少电力大规模远距离输送;其次有利于促进就地消纳,我国负荷中心主要集中在中东部,风电消纳能力较强;最后是中东部地区火电、风电上网价格差更小,同样的补贴在东中部地区可以支持更多的新能源发展。刚才李仰哲先生已经介绍到了,“十三五”我国风电新增装机58%位于中东部,新增太阳能发电56%位于中东部。新常态下,中东部地区对外来能源的需求在减弱,跨区域大规模输电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需要在落实消纳市场的前提下,运用市场机制,促进输电通道的建设,《规划》安排的输电通道充分考虑了解决当前“弃水”问题和实现可再生能源的打捆外送。

二是要补上短板。增强电力系统的调峰能力,加强优质调峰电源建设。《规划》提出“十三五”开工建设抽水蓄能电站6000万千瓦,天然气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1亿千瓦,较之“十二五”有大幅提高。同时更多地发挥存量机组的作用,实施“三北”地区火电灵活性改造。通过以上措施,电力系统调峰能力会有较大改善,这将有效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

三是要实施能源需求侧管理,让广大用户自主参与系统调峰。据统计,各省电力负荷中,尖峰负荷小时数都不足500小时,通过需求侧管理,可以有效减少大量新增装机,降低用户用电成本。目前东北地区已经开展了试点,起到良好的作用和效果,“十三五”国家将重点推进,加强管理。

四是要实施多能互补集成优化工程。整合不同能源品种,实现梯级利用,比如采用热电冷气多联供的形式,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用能成本,促进体制机制创新。

五是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尤其是在电力和天然气领域,推进能源价格改革。科学的价格机制和调峰补偿机制可以让市场自主实现错峰调峰和优化布局,很多非常尖锐的矛盾通过完善价格机制就能迎刃而解,所以体改可以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十三五”规划主要是从这五个方面促进系统的优化和能源系统效能的提高,达到协调发展的目的。

[经济日报记者]我们现在制定规划都是五年规划,当前我们国家进入经济新常态,经济增速和能源需求都在放缓,那我们增速的变化也是“十三五”能源规划面临的新的挑战,那我们如何考虑和应对这样一种变化的?我们对主要发展目标设定的可行性又是如何把握的?

[何勇健]感谢您的提问,规划目标的制定是难点问题,经济新常态下,能源发展趋势如何把握,既不能简单地将历史趋势外推,也不能照搬国外经验,否则推理方法就会出问题。面对这样的难题,我们在《规划》编制中充分发挥各方力量,组织社会各方面来研究和论证这个问题,经过了比较充分、广泛的征求意见的过程,应该说集中了各方面的智慧,形成了对“十三五”能源需求的判断。这里面有两个主要目标大家比较关心,一个是能源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煤以内,另一个是全社会用电量6.8到7.2万亿度左右。经过前期的充分论证,群策群力,我们认为,这个发展目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形势,符合我国国情下的发展阶段,是基本可行的。我简单从几方面给大家作一个分析介绍。

从年均增速来看,“十三五”能源消费增速年均在大概2.5%左右,比“十二五”低了1.1个百分点。电力增长的速度是在年均3.6%-4.8%,比“十二五”低了1-2个百分点。增速在变换,在放缓,符合新常态下的新趋势。

从能源强度来看,按照现在规划的目标也可以完成单位GDP能耗降低15%、单位GDP碳排放降低18%的指标要求,而且还留有一定的余地,是完全可行的指标。从人均用能情况来看,依据规划,2020年我国人均用能达到3.5吨标煤左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进一步缩小,约为美国的1/3,日本的2/3,差距在逐步缩小。从人均用电量看,2020年人均用电达到5000度,接近欧洲大多数国家水平。目前,法国7000度,日本8000度,美国13000度,我国基本达到欧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70%-80%,这也符合我们正处在工业化后期的发展阶段。 所以,从这几个方面来看,我们的发展目标应该是基本可行的,符合我国的发展阶段和变化趋势。

还有大家可能比较关心煤炭的消费比重,从2015年的64%降到2020年的58%,下降6个百分点,变化幅度还是很大的,也是具有可行性的。

一是在大气污染防治大背景下,各界对能源的清洁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倒逼能源走更清洁化的发展道路。目前,我国采取了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煤改气、煤改电等多项政策,为大幅度降低煤炭消费提供了很好的政策环境。二是从整个能源消费结构调整的趋势来看,不同能源消费比重此消彼长。到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增量大概是6亿吨标煤。为实现15%的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需要新增非化石能源2.3亿吨标煤,加之天然气消费10%的目标,清洁能源消费增量占能源消费总增量的70%以上,最后剩余的增量空间就需要通过煤炭填补,煤炭增长空间大概也就1亿吨标煤左右,基本维持当前的消费水平,这也符合我国的特定国情和发展阶段。

综合以上方面,《规划》提出的能源消费总量、用电量和煤炭比重下降等指标都是可行的。简单给大家介绍这么多。

[梁昌新]欢迎大家继续提问。

[中国石油报记者]一是关于加强国家能源战略保障的问题。规划里提到国内方面是加强新疆以及非常规及海上油气勘探开发,一方面国内老的已经进入资源枯竭期,非常规海上油气在目前的情况下也面临一些挑战,我国对外油气依存度也达到相当高的程度,请问“十三五”时期对油气保障是如何考虑的?二是关于清洁低碳能源利用的问题。目前我国不仅部分地区弃风弃光问题突出,有些地区在2016年夏天还出现了天然气相对过剩的局面,想问一下规划对这一块是如何考虑的?刚才从供给侧介绍了如何推动能源结构调整,请问在需求侧推动清洁低碳能源利用方面有没有考虑?谢谢。

[梁昌新]第一个问题请李福龙先生回答。

[李福龙]关于能源保障问题,供应得上、供应得好,实现清洁高效安全,始终是能源发展的首要问题。我这里给大家介绍几个方面的情况。

一是多年来我们国家始终把立足国内、保障能源安全作为我国能源发展的重大方针。从改革开放一直到现在,我们能源的总自给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能源资源禀赋和特点是以煤为主,油气资源相对短缺。关于立足国内保障供应。一方面增加化石能源,特别是清洁低碳化石能源的供应保障能力。我们始终抓住两个重点,一是实现石油的增储稳产;二是加大天然气包括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发,以及海域天然气的勘探开发,让天然气的增长尽可能快。另一方面就是做好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这篇文章。在做好煤炭安全供应基础的同时,着眼保障环境安全,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还有一个方面就是加快非化石能源的规模化发展,主要是增加供给保障能力,夯实能源安全保障基础。刚才这块说得已经比较充分了,我就不赘述了。

二是合理引导能源消费。在规划当中提出了一些措施,正如刚才介绍中提到的,要着力发展重要领域的能源结构调整和清洁替代。比如说发展绿色交通体系。大家都知道,近几年我们在能源系统方面加大了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尽可能为新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的发展创造好的条件。再有就是鼓励发展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城际轨道交通。目前,高铁、城际列车都是使用电力,而越来越多的电力都来自于非化石能源发电。

通过供用两端共同发力,促进开发转化利用协同联动,走上一条清洁发展的道路。最近,大家可能注意到了,神华宁煤煤制油生产线已经建成投运了,总书记还对此作出了重要批示,这也是我们立足中国国情,开创中国煤炭清洁高效转化利用道路的一个重要示范。

[梁昌新]关于能源系统优化的问题请何勇健同志回答。

[何勇健]刚才,我理解你问的问题是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除了供给侧发力外,需求侧还有哪些举措。天然气搞得多了,如何从需求侧方面采取措施加大利用。关于需求侧管理问题,“十三五”规划中除了从供给侧调控的角度提出了一些重点工程外,还从需求侧、用户侧提出了一些措施。

一是通过完善能源价格机制,加强“能效电厂”、“能效储气库”建设。制定更加科学灵活的电价和气价,让用户有效地调节自己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价格高的时候减少用,价格低的时候多用,通过价格机制很好地化解峰谷差这个矛盾。目前,随着三产和居民用电的快速增长,用电峰谷差越来越大,加之快速发展新能源发电,电力系统峰谷矛盾突出。天然气领域矛盾更为突出,北京市冬夏天然气峰谷差达到16倍之多。通过“能效电厂”、“能效储气库”,实现用户参与调峰,相比新建调峰电源,经济性和实际效果都更优。

二是培育发展新型业态。刚才提到的智能电网、智能微网、电动汽车以及大规模储能等各种技术的发展,推动着分布式能源的广泛利用。分布式能源网络让每个人都参与能源系统的调节,每个人既是能源的消费者、用户,也是能源的生产者,这就是“十三五”规划强调的“互联网+”智慧能源的内涵,形成一个包括生产消费输送各个环节可以完全互动的领域,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么一个大的能源系统,也能实现能源的增值服务。通过需求侧管理,让用户更多地参与进来,更多地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成本,这也是“互联网+”智慧能源的应有之意。

]三是从规划的角度提倡科学合理的市场化机制,包括新兴的商业模式、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监察等。通过新的商业模式的推广和市场机制的建立,让项目的投资方、各个市场主体能够实现自我循环,形成商业化运作机制,实现项目可持续化发展,达到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减少能源供应压力的目的。

“十三五”规划里,有专门的需求侧能力提升工程的内容,时间所限,我就简要给大家介绍这么多。

[梁昌新]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今天的发布会因为时间关系,没有一一解答各位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以各种形式宣传解读《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希望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媒体的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能源发展。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朱英

转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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